转发关于遴选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3-05-20 14:18:59 点击数:
转发关于遴选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
为加强教育研究梯队建设,提升全省教育研究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的意见》,决定参加全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申报者须为省内独立设置的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高校中级以上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战线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2)近五年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战线2篇以上)教育科研文章或出版过学术专著。
(3)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三等以上(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战线获得市级二等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
(4)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获得市级(高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根据遴选条件自主报名。
2.报送的材料包括:《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上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成果与获奖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3.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411-89890462
附件:
1.《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请·审批表》
2.《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报汇总表》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