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优秀课评比方案(2013-03)

发布者:cj_llq   发布时间:2013-03-08 10:31:58   点击数:

大连市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优秀课评比方案(2013-03
 
为推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教学交流与研讨,根据大连教育学院小学教师教育中心2013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研训工作实际,现将市级优秀课评比事宜,做如下部署。
一、              指导原则
1. 公平公开原则
2. 择优选拔原则
3. 城乡兼顾原则
4. 诚信第一原则
5. 稳定扎实原则
二、              时间安排
自2013年3月始至2013年6月20日止。
第一阶段,自3月8日至4月28日,各县区选拔与推荐。
第二阶段, 自5月1日至5月10日,各县区上报接受市级验收名单、材料及相关明细表。   
第三阶段,自5月20日至6月20日止,市里组织统一验收(全员验收)。
第四阶段,自7月至9月,市里公布评优结果,组织表彰(酌情)。
三、              评选内容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下册教材里的全部教学内容。以各县区现行使用的教材版别为执教蓝本。
四、              参赛人员资质条件
        部里调查学科教师数,则按照4%-6%比例下放名额。
        参评资质条件:
A.       连续任教本课程3年(不含)以上(即2009年秋季前开始任课)
B.       获得区级优秀课(一个证书);其他课,如公开课、教研课等,两个证书
C.       有教师资质(教师资格证)
D.       5年(不含)以上教龄(理由:据教育科学研究表明,关于教师专业成长阶段 的划分观点认为:5年之内,为初职教师成长期)
E.       近五年,已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级别优秀课的教师,不参评。
五、              奖项设定
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评比级别。每节课限报1名指导教师。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名额分配(待通知)
七、              评比标准
参照《大连市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及当前我市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研训工作中提倡的教学主要观点及主张。
八、              几点要求
1. 严把参评人员准入关。一经举报并查实有违本方案的当事人,即取消参评资格。
2. 严肃认真组织县区级的选拔与推荐工作。不得搞名额摊派或指定。各县区应确保在教师自荐与学校推荐、县区级选拔的基础上,来上报接受市里验收的人员名单。
3. 参评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县区内要做好这项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初选工作。
4. 大力加强教学研究与创新。凡参评课例不得对原获奖课例进行“翻版”教学,即复制以前上过的“成型课”。
5. 参评教师必须向全区部分教师开放现场课来接受区级初选。
6. 以县区为单位提交教案电子稿和申报表(截止5月20 日前)。分设两个文件夹,以每位教师的“学校/姓名”给文件命名,每位参赛教师设单独文件。
7. 市级现场验收时,需要提交参评教师资质条件的佐证(原件),当场返还。
8. 未尽事宜,参照3月7日研训例会意见执行。
九、              验收程序:验收佐证资质条件的证书、材料;看现场课。
十、              评选地点
在各县区基层学校。参加市里验收的,最后集中在某一所学校(县区研训教师指定)。为保障学生安全,一律借班上课(实属不得已而为之,有悖这两门课程主旨,各位如有好的建议,欢迎献计献策)。
附件:评优课申报表(市里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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