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小班化教育研究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cj_fuhong 发布时间:2012-06-18 14:50:31 点击数: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小班化
教育研究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深化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事业发展和生源现状,为全面推进小班化教育进程,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公平的发展,特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核心理念,深化小班化教育研究,让每个学生都拥有优质教育权利,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研牵动,主体建构的原则。要强化科研意识,充分发挥科研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作用,引导教师在课题研究中转变理念,把握小班化教育的精神实质,形成民主开放的研究机制。
2.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创设鼓励教师积极研究的氛围,充分发挥教师在小班化研究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原则。小班化教育研究是一项教育创新活动,在研究中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自主精神和首创精神,积极进取,勇于探索成功经验。
三、总体目标与任务
㈠总体目标
加强小班化教育内涵发展的研究,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小班化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建立小班化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实现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个性成长。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取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实践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实现区域小班化教育特色。
㈡具体任务
小班化工作思路是以课题为抓手,以项目为载体;开展立体式研究,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小班化研究推进策略。具体任务如下:
1.加强小班化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实现课堂功能最优化
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坚持以学生为本组织课堂教学,努力创建以学生为主的合作式、体验式、探究式等发现式学习方式,让学生充分体验、分享和应用,亲自经历知识获得的过程。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结构,实现小班化课堂教学最优化。
2.加强小班化教案学案与个案的研究,实现教育关注个别化
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个性差异提高教案设计的针对性,重点探究“学案设计”、“学生个案设计”,在课堂教学三维目标的设计中,体现目标分层,注重加强对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学目标的设计,实现教案、学案设计的精细化。以实施个别化教育为突破口,在尊重学生主体选择的基础上实现分类教学,提高学生个体接受教育程度的过程,充分体现小班化教育的独特优势和本质特征。
3.加强民主平等师生关系的研究,实现师生关系和谐化
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温馨、轻松、宽容、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状态,尊重每一个学生,欣赏每一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受到等距离教育,满足学生成长需求。
4.加强小班化教育评价体系的研究,实现教育评价多元化
构建适合小班化教育的评价体系,探讨小班化课堂教学评价、教师发展性评价、学生发展性评价等,让教师与学生取得进一步的自主发展,实现以人为本的教育评价,保证小班化教育的有效、有序实施。
5.加强小班化学校特色建设的研究,实现学校发展最优化
校长要在实践中理解小班化教育的精神实质,在研究中找准学校的定位与发展方向,培育学校的优势,加大资源投入和管理力度,集中精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小班化教育。
四、主要措施
㈠加强理论学习,统一认识,转变更新教育理念
1.教师进修学校要依据学校发展的实际现状,针对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分阶段、分层次、分内容指导培训,使教师储备相应的“小班化”教育教学理论。
2.进修学校的研训教师应主动学习、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主动适应小班化教育改革的要求,增强实施小班化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胜任小班化教学的研训工作。
㈡实施“草根式”研究,提高驾驭“小班化”的教育能力
强化“用读书的厚度提升研究的高度”的理念,激励教师自主学习,培养教师“自主建构”的研究能力,引领教师参与课题研究。要明确研究的重点、难点,降低教育科研重心,将课题研究走进常规的教育教学与管理之中。业务部门要植根于学校、教师、课堂,给予技术支撑。
㈢加强课题常规管理,建立立体交互式研究平台
1.学校要做好课题立项工作,加强对开题论证会、中期检查、结题鉴定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在过程管理中出效益、出成果。
2.创办 “小班化教育研究网页”与《小班化教育》专版,及时交流小班化教育研究信息,发布研究成果,指导小班化研究工作。
3.定期召开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建立研讨促进制度,促进小班化教育研究的深入发展。
㈣强化措施管理,建设政策保障与奖励机制
1.建立 “小班化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依据标准对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的过程进行考核、监控和督导评估,促进我县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逐步建立鼓励参与小班化教育实验的表彰奖励机制。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小班化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