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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长海县“十大仁爱之师”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hjy   发布时间:2011-11-30 09:06:00   点击数:

 
长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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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长海县
“十大仁爱之师”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业中专、进修学校:
依据《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长海县仁爱之师”宣讲遴选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11〕30号)精神,县教育局自2011年8月至今,分阶段组织完成了仁爱之师遴选人选的公推及“仁爱之师”的海选组织工作。根据全县海选实际,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将原定6名“仁爱之师”名额增加至10名,入围教师授予2011年度“长海县十大仁爱之师称号”,并就下一阶段的仁爱之师事迹宣讲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遴选入围的仁爱之师名单
1. 王秀丽    长海县第一中学
2. 赵翠娥    长海县四块石小学
3. 李 山  长海县高级中学
4. 苏海涛    长海县第八中学
5. 张 萍    长海县幼儿园
6. 杨洪娣    长海县第三中学
7. 张丽君    大长山岛镇中心小学
8. 李 颖    獐子岛镇中心小学
9. 马维杰    长海县第二中学
10.刘景珍    长海县海洋岛学校
二、下阶段宣讲活动的工作要求
1.2011年长海县“十大仁爱之师”事迹宣讲拟于12月中旬前后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宣讲前的几项准备工作
10名仁爱之师所在学校,要组织人员认真研读本校教师的仁爱之师宣讲稿(第一人称事迹介绍),从政策法规、职业操守、语言文字等方面对材料进行规范;
修改完成的材料,统一按《关于公布通过2011年长海县“仁爱之师”候推人选资格审核教师名单的通知》中要求的文本格式完成编辑,于12月2日前网发到教育局人事科邮箱中,地址:chjwrs@163.com ;
上报文稿的同时,要报送一份200字以内该教师简介及二寸电子照片一张。
三、充分认识仁爱之师宣讲工作的重要性
“仁爱之师”是学校推出的身边典型,是本校教师的典范,也是全县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新榜样。仁爱之师事迹的整理,不能依靠参评教师一人之力。各学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宣传活动,抓实抓好,使宣讲确实起到感染人、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的作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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