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长海县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1-11-24 10:08:06 点击数:
关于征集评选长海县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长海县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推动中小学教师加强自我反思,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提高教师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经长海县教育学会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征集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修学校的教师。
二、成果形式
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育教学随笔等。
三、 参评成果要求
(1)观点鲜明,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文字通顺,理论联系实际;在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以及教学改革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观点鲜明,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文字通顺,理论联系实际;在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以及教学改革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教学实录要求教师用摄录机录制自己执教的一节课,制作成光盘,进行参评。要求光盘刻录清晰,能够反映教师教学的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时间在40分钟以内。光盘一份。光盘要先看一下,是否能够打开,是否清晰。光盘外要写清楚姓名、题目、单位。
(3)每人最多报送1项成果,论文类文章字数不应少于2000字。格式规范,用语严谨,无文字、标点错误;A4纸打印,标题为宋体四号字,居中,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文稿封面靠左上方标注"长海县教育学会2011年科研成果",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任职单位、所教学科、联系方式等。
(3)每人最多报送1项成果,论文类文章字数不应少于2000字。格式规范,用语严谨,无文字、标点错误;A4纸打印,标题为宋体四号字,居中,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文稿封面靠左上方标注"长海县教育学会2011年科研成果",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任职单位、所教学科、联系方式等。
(4)为保证成果评选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作品。若发现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权,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其他事项
1、曾公开发表或已经获奖的论文谢绝参评。如属此类文章,一经查出,即取消参评资格。
2、已经申报“辽宁省教育学会征集评选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和“大连教育学院2011年度基础教育征文活动”的作品未获奖者自动作为本次县级成果进行参评(不需要再上交相关材料)。
3、本次征文采取进修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的方式。长海县教育学会将组织进修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按照成果类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4、参评文章电子稿发送县教科室邮箱:chjyky@163.com;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文稿至教科室。各校要将参评成果及参评成果目录(文本目录和电子版目录各一份)一并报送长海县教科室。目录要求用Excel表格制作,表格顺序:序号、姓名、单位、题目、等级排序。电子目录内容要按照顺序,准确无误。
5、截稿时间。参评文章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 12月 20日,逾期不再受理。
6、参评者填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并将表格附在文本材料上。
长海县教育学会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