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1-11-16 14:16:35 点击数:
关于申报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动长海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教师由经验型向研究型方向的转变,实现长海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目标,促进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和科研兴师,决定开展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申请立项课题选择请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长海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选择具有小、精、实、新等特点的研究题目。重点鼓励和支持对具有代表性问题破解的实用有效对策研究;着眼于学校、教师专业改革发展的特色化、创新性研究。特别提倡在学校组织下开展专题性实验研究。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或自行选题论证基础上,填写《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实验类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3.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4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5.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6.本次申报的县级课题经评审获得立项的,从中择优推荐大连市“十二五”课题立项申报,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再单独组织大连市“十二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1.基层单位对初审合格的课题进行汇总,填写《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县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基层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3.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评审费用收取办法
立项课题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每项课题收取评审费100元,用于评审费等的支出。因评审费用在评审过程中已经发生,未获立项的课题概不退还申报费用。
五、课题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电话:89890462
附件:
1.《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2011年11月10日
立项评审书.doc
立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