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十一五”立项课题第三次结题鉴定工作总结与结果通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1-08-29 16:35:26 点击数:
长海县“十一五”立项课题第三次结题鉴定工作总结与结果通报
为了做好“十一五”期间长海县规划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更好地开展“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2011年8月19日,长海县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会同长海县学术委员会进行了“十一五”立项课题第三次结题鉴定工作。现将评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十一五”期间第二次结题未通过和漏交的县级规划30项立项课题
二、 评审结果:
17项课题通过鉴定验收(其中4项课题被评为长海县“十一五”二
等结题课题,13项认定为结题课题)其余13项未能通过最终评审,不予结题。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结题报告的撰写不规范。具体表现为:①报告缺乏事实说明,材料不具体、欠典型;②报告内容缺失,不全面。如有的结题报告仅谈及研究的目的和结论,缺少对实验方法、实验假设及其验证等方面的陈述;③有关概念的界定不准确。④网上抄袭现象严重,使自己的研究痕迹和结果呈现不出来,致使平时的努力付之东流。
2、课题实验过程中,对实验材料的研究不够深入,缺少必要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二)今后课题研究工作的建议:
1、加强实验过程的可操作性研究,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只有遵循了课题研究的可操作性原则,才能体现实验过程的可观测性与实验结果的可验证性。同时要注重课题研究的过程,注重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2、加强实验过程的创新意识研究。作为一项科研课题必然要求有一定程度的独创性和新颖性。在评审的课题中,我们发现有些课题实验变成了只是他人教学理念或已研究课题的推广与运用。因此,应加强对实验课题及与之相关课题的审视和分析,明确实验课题的价值,做到自身课题研究在观点、方法、视角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3、要注重研究课题的应用价值的推广,不能把结题的课题“束之高阁”,要体现课题研究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实用价值。
教育科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可以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随着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和教师自身角色意识不断提升,相信教师对教育科研的重视程度会越来越高,研究水平也会随之提高。
长海县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长海县“十一五”立项课题第三次结题鉴定结果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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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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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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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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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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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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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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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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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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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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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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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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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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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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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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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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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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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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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鹿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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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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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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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燕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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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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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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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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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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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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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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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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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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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块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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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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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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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礼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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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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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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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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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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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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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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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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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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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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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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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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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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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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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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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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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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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块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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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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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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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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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鹿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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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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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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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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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鹿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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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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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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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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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块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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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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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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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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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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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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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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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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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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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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