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小学、初中教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c_zql 发布时间:2011-06-23 13:36:32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现对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我县小学、初中教学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期末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工作
1.质量检测时间要求:2011年7月7 、8日进行,县进修学校将制定检测时间表及学科检测要求,下发到各学校,同时电子稿要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质量检测形式:
本项工作主要由进修学校完成。命题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参照《大连市初中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大连市小学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标准》进行;各学校自主检查的学科,进修学校教研员要对基层学校命题人员进行命题双向细目表培训。进行县统一抽测的学科要将试题和命题双向细目表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上报电子稿)。
3.质量检测命题要求:要严格按照课时计划进行,不得超进度和拖后进度。初中要将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控制在7:2:1(易、中、难)的比例内。
4.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学科为课程计划要求的所有学科,其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综合实践等以等级制进行评定。
5.各学校对学生学业质量检测结果不得公开排序;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公布。成绩分析要本着对学生具有激励的原则进行,学生成绩发放可以采取每人一个成绩条,可以附上最高分、平均分等数据,以便学生和家长进行自我分析。
6.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大连市义务教育学生学习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案(试行)》大教[2007]29号文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102号文件、《大连市初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意见》大教[2006]132号文件,使中小学减负工作在期末考试中有明显的成效。
二、关于学生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放假前时间,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对学生进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各学校一定要认真对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其中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按6月7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进行。
三、关于教学工作总结
各学校要对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电子稿于2011年7月11日前报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chjj89882663@126.com)。
长海县教育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