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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市“十一五”教育科研成果现场展示交流工作的通知》的

发布者:cj_liuyq   发布时间:2010-10-21 08:25:10   点击数: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市“十一五”教育科研成果现场展示交流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2010-10-19 14:56:03

长海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的要求,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局领导同意,市教育规划办、市教科所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市“十一五”教育科研成果现场展示交流系列活动,分专题(领域)有重点地交流推广“十一五”期间我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有益探索及获得的突出成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上交时间:
请于2010年10月25日前发到教科室公共邮箱chjyky@163.com
二、内容范围:
我县、学校和教师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效突出的教育科研成果(不限于市级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已结题的省、市、县各级课题或没结题但在进行研究已取得研究成果以及没经过立项但有研究成果的材料均可。
三、原则
1、注重科学性和实效性。申报和确定教育科研成果进行现场展示交流时,首先应突出该成果本身的科学性、在教育实践中的实效性及是否具有推广价值。
2、注重创新和引领。申报和确定现场展示交流的教育科研成果,应居于全市教育改革的前沿,代表全县该专题(领域)研究的一流乃至最高水平,对全县相关方面教育改革和研究起到引领作用。
四、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要将本次活动作为集中反映“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科研最新最高水平成果,反映我县、学校和教师教育科研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体现教育科研在推动全县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良机。作为“十一五”期间教育科研最新成果和全市研究水平的反映,本次活动也将成为全县教育科研稳健迈向“十二五”的新起点。希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和总结等各项工作。
 
 
 
 
 
附:“十一五”教育科研成果现场展示交流活动申报表
 
申报交流专题(领域)名称
 
主要成果陈述及特点
介绍
 
 
 
 
 
广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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