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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0-05-05 13:34:57   点击数:

转发《大连市关于“十一五”
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中小学、幼儿园、进修学校:
为了总结、推广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研究成果,根据《大连市“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长海县“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级“十一五”规划课题第二次结题与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的受理范围与申报材料
1.凡大连市教育科研规划办批准立项课题及后补报的课题,按方案要求已经完成了全部研究任务,并达到了课题目标的,均可申请结题(申请书统一格式见附件1)。
2.各课题主持人要认真做好结题总结工作,要围绕研究方案,运用相关理论,实事求是地做好课题研究过程中全部资料的汇总、审查、归类、分析,在此基础上写出能够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结题报告。
3.申报结题验收的课题主持人需要向县规划办提交以下结题鉴定材料:
(1)《大连市教育科研规划“十一五”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附件2)
(2)分主、副卷装订的研究成果。
主卷包括:①《大连市“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课题结题申请书。②课题研究方案、课题开题报告、中期工作报告;③课题研究总报告。
副卷包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证明等。
(3)含有《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公告、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等内容的电子版一份。
上述材料,要求《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一式五份(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研究成果分主副卷在目录下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要求原则上全部用A4纸打印并在左侧装订。
二、课题结题鉴定方式
 通讯式鉴定、答辩式鉴定、现场式鉴定三种方式。(详见附件4)。请各位教师认真做好准备。
三、结题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
本次结题验收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题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咨询与联系电话:89890462
联系人:刘雅琴
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备注:根据长海县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的要求,此次市级研究课题必须结题。
                                 
附件:1、结题申请
2、课题批准编号
3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第二次结题名单汇总表
4、大连市关于“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第二次结题
验收工作的通知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0年5月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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