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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cj_she   发布时间:2010-04-23 09:09:59   点击数:

转发《关于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
“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学校各部室:
根据大连市“关于申报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长海县“十一五”科研工作规划要求》,决定自2010421日起,将组织我县研训教师、中小学、高中及幼儿园教师参加大连市2010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选题的说明
1、本年度申报的课题应着力于:围绕长海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包括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进德育的实效性、探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的方法、提高课堂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游戏活动质量促进幼儿发展、办学特色和特色学校建设、加强资源与平台与应用推进教育信息化等。
2、本年度市课题不设指南,课题选择将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精神,结合各级教育和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选择具有小、精、实、新特点的研究题目。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在自行和本单位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2、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一年内完成),实验类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应用性研究课题要重视调查研究或实验研究。
3、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不含2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多于8个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尚未结题的市级以上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课题申报,更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5、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课题申报的程序
1、课题申请材料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大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一起统一报送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2、各校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5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表1份;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上述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统一印制,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4、申报材料中需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地方要加盖公章。
5、申报材料除了按要求报送纸介文本外,电子文本请发送到我办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6、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邮编:116500
联系部门: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科研部
联系人:刘雅琴  张淑秋
联系电话:0411—89890462
附件1:《大连市“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附件2:《大连市201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一览表》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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