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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_zhoufengchang   发布时间:2010-01-05 10:45:52   点击数:

 
长海县教育局文件
长教发[2009] 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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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中小学,局直中小学:
  2010年寒假将至,为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1号)精神,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住改革开放30周年以及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契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利用传统节庆日,营造和谐关爱氛围;加强生命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有益”的假期,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精神(大教[2009]156号),结合我县实际安排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2010年中小学寒假,小学、初中学生假期自1月19日始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小学、初中教师假期自1月22日始至2月23日止,2月24日上班;高中学生假期自1月27日始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高中教师假期自1月29日始至2月23日止,2月24日上班。学校行政和后勤人员在切实做好期末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放假时间不少于20天。寄宿制学校在全面做好假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外岛学生可以根据天气情况提前起假,并通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寒假期间,中小学召集日全市统一规定为1月29日(星期五)、2月9日(星期二)、2月26日(星期五)。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放假和召集时间。提倡寄宿制学校领导教师召集日进岛家访,了解学生寒假情况。
二、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教师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谋划新学期的工作,教研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新学期的教学研究、教材培训等活动。各中小学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1号)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扎实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各校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总结与2010年学校工作计划要于2010年2月28日前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高中要组织教师学习领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08〕98号)精神,认真研究国家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准确把握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的精神实质。
各学校要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寒假自我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各中小学要利用好期末考试后和放假前的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集中开展地方课程中规定的各项专题教育工作;要精心设计假期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各项活动安排。高中要认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准确无误。
四、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不得利用教师放假前和上班后的时间集体为学生补课,更不得讲授新课程。严禁各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或介绍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补习班,整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到校外补课,杜绝假期对学生的任何形式收费,对教师参与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违规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中小学要将寒假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科学持续地安排好中小学寒假工作,主动整合社会资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内容深入到每一项活动中,并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模式。要周密部署、精心构思、创新设计、突出主题,切实做到寒假工作有计划、有载体、有效果、有亮点。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研究性学习活动。要设计具有时代气息和创造活力的特色活动,开展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和小发明创造,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结合本地区、学校的实际,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开学后各学校要组织专题汇报,并将完成情况记入学生的考核记录。
为了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学校要自主设计或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寒假期间,各学校的操场以及阅览室、体育馆等学生活动场地、设施要向本校学生开放。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做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并出现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中小学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以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
各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进入“三厅一室”,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学生不买、不看、不传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口袋书”和盗版光碟,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使其成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小公民。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手拉手”活动,给身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孩子等未成年人送去新年真挚的关心和祝福,为困难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孩子等群体提供援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和健康、愉快的寒假。学校教师要帮助联络、指导学生互帮互助,开展交流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出发,鼓励未成年人为父母、长辈进而为社区中的老人做一件好事,在回报家人、回报长辈的过程中增强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体会和谐家园的温暖。
七、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不上淫秽色情网站,不随意结交网友或不明身份的朋友,不在网上散布有害言论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设施,指派教师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资源,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习惯。
八、各中小学要按时召开期末家长会,并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指导家长科学的教育孩子,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提高家长减轻孩子学习负担的意识,保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指导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警惕各种诈骗手段,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要组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有计划地家访,要关注随父母进岛的农民工子女以及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子女要做好思想和心理工作。
九、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102号)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在假期里的作业负担,要给学生提供充分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书写作业量。
各学校要号召全体学生开展阳光体育健身活动,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转化为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组织开展“冬季长跑”、“跳绳踢毽”等各类专项活动,鼓励学生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十、寒假前各中小学要通过版报、宣传栏、宣传画等各种形式集中在校园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开设食品安全知识选修课,宣传安全饮食及辨别假劣食品常识,逐步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等常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寒假前,各中小学要集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同时,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较为系统的安全教育,重点强化督促中小学生安全使用煤气、安全使用电器、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饮食、遵守交通法规等,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学生到户外进行冰雪运动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湖面、水库等危险地带滑冰玩耍,防止破冰溺水等事件的发生;要做好节日出行车、船安全教育,不乘坐非客运车、船,以免发生交通事故;要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假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健身体。若出现流感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后,病情持续加重,易成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若被确诊甲型H1N1流感要主动向学校报告。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
各学校领导要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领导要坚持带班,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
各学校领导要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排查、解决各种矛盾,加强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寒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责任。县教育局将对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工作失误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中小学 寒假 通知
  长海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12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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