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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发布者:cj_zgp   发布时间:2009-11-11 10:39:14   点击数:

大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1、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了解信息技术在现代社会特别是教育领域中的应用。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的一般操作与使用,熟练掌握鼠标和基本窗口的操作。

2、能操作"我的电脑""资源管理器",会创建、删除、恢复和重命名文件和文件夹,会移动、查找、复制文件和文件夹,会复制和格式化磁盘,会安装和卸载常用软件等操作。

3、能熟练掌握一种汉字的输入方法,利用文字处理软件编写总结和论文,能熟练设计教案格式、打印试卷等。

4、能够进行教学信息的综合处理,利用电子表格功能,熟练完成输入公式、自动求和、求平均分、分类汇总、数据排序、筛选数据、打印电子表格等操作。

5、能熟练制作演示文稿,能够利用演示文稿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图,能够浏览和使用各种教学软件。

6、了解计算机功能,了解常用多媒体应用软件的功能和特点,设计编写制作课件的脚本,能够收集和加工素材利用某一应用软件制作简单的多媒体教学软件,并将教学软件适时地应用于教学中。

7、能够熟练使用多媒体网络教室系统进行学科教学,有校园网的学校要会使用校园网络系统。

8、有利用网络系统收集信息的能力,能够登陆Internet系统,利用搜索引擎查找和下载信息。

9、能够利用网络交流信息,会在某一网站申请邮箱并收发电子邮件,在BBS上发贴子,能够将信息上传到大连教育网。

10、掌握制作网页的方法,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要能够自制个人主页,并上传到大连教育网上注册。

11、能够评价和识别电子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遵照法律和道德行为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和责任意识。

12、熟练使用学校常用现代电教设备,如投影仪、闭路电视系统、视频展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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