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研修第四次视导抽检工作通知
发布者:cj_lihua 发布时间:2009-11-11 09:58:05 点击数:
各中小学:
根据《大连市2009年校本研修视导工作方案》的安排,第四次校本研修视导工作在各中小学自查的基础上,市院将组织初中、小学视导组对各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进行抽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2009年11月16—19日。
二、视导依据:教育学院下发的《大连市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自检方案》和《大连市中小学校本研修评估标准(修订稿)》(试行)
三、相关要求
1、各中小学根据校本研修评估标准和视导方案(10月10日集中培训时下发)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全面迎检;
2、已评上市级示范校中的学校要体现有新发展,且特色突出;
3、各中小学在全面迎检的基础上,重点准备如下内容:
(1)能反映学校在课堂教学、德育工作、教师管理、校本课程等方面的校本研修特色材料。
(2)校长有特色的专业引领报告。
(3)教师优秀的反思、案例、叙事等校本研修成果。
(4)能够反映学生学习兴趣、习惯、方式、状态等方面的典型材料,如问卷调查等。已建立学生个性发展档案的学校,重点对其档案建立的形式、内容、作用及学生的反响等方面予以介绍。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9年11月10日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