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意见
发布者:c_zhoufengchang 发布时间:2009-10-10 11:07:37 点击数: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意见
(大教[2006]195号)
发布日期:2007-01-08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意见
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局属中小学:
德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德育工作是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为了规范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就中小学(以下简称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校德育工作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学德育大纲》、《小学德育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德育工作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的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将德育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学校各项活动之中,充分体现学校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的特征。
二、工作原则
1、实效性原则。德育应贯穿于学校各项活动之中,并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和生活经历,要避免不切实际、过高的、空洞的思想道德教育。要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培养为基础,以养成教育为主要途径,坚持知情意行有机的统一,在明理的基础上,更要习性,关注过程、关注情感体验,强化意志,使德育目标通过德育实践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2、潜移默化原则。学校要精心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建设有利于学生陶冶情操、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要做到硬件“软”化,即学校的物质环境和设施要精心设计,体现“一切为了教育”的理念,使环境成为无声的教育者,让学生在良好、健康、高雅的环境中感悟人生、修身励志、警醒自我,自觉实现心灵的净化和升华。
3、自主创新原则。学校德育工作在遵循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应结合本校学生特点、学校实际,充分挖掘本地区德育资源,丰富德育渠道,发挥学校主观能动作用,实现德育内容、方法和途径等方面的不断创新,增强德育工作的自主性、针对性。
三、目标任务
小学阶段:主要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父母、爱老师、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学会交往合作和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初中阶段:主要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树立为祖国建设努力学习的远大志向;初步树立责任意识、公民意识、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讲科学、不迷信;具有自尊自爱、诚实正直、积极进取、不怕困难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分辨是非、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高中阶段:主要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为祖国建设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宪法、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开拓进取、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和较高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学校在实施德育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特点对德育内容进行整合,围绕培养目标确定重点内容,分阶段、有计划地实施。要突出大连地方德育内容特色,即深化“八心八德两意识”教育,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结合时代特点加强诚信、交往合作、心理健康、珍爱生命和民主法制教育。
四、组织管理
学校要健全德育工作管理机构,校长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决策管理。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专职德育副校长(或由书记分管德育)协助校长工作,教导处应设1名主任主抓德育工作,党政工团的负责人作为学校德育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尽其责。
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学校德育中长期规划,学年、学期、月份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德育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制定班主任选用、培训和考核办法,学生干部选用机制和学生奖惩规定;开展德育校本研究,管理德育工作档案;协调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
学校每月应召开1次班主任例会,总结部署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每学期应至少召开1次全校性的德育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中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年级为单位的学生教育大会;不定期地召开德育工作领导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德育工作。
五、德育载体
1、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实施德育的主渠道,学校要发挥每个教师、每一节课的德育功能,各学科教师都要精心挖掘教材中的德育因素,捕捉教育时机,结合教学内容有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思想品德教育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教师在课堂上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情感因素,做到智情统一,协调并进。课堂教学要把德育作为重要目标纳入评价之中。
2、常规教育
一是国旗下教育,学校要坚持每周一早晨的升国旗制度,并安排好专题教育讲话内容;二是晨(夕)会教育,小学、初中每天至少要安排10分钟时间,作为班主任对学生集中教育的时间;三是每月至少举行1次主题班(团、队)会,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四是重要节日、纪念日专题教育,学校结合纪念内容统一安排教育内容、活动方式;五是利用开学、毕业典礼进行教育,学校每学期应举行开学典礼,每学年应举行毕业典礼,并精心策划典礼形式,安排教育内容;六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3、主题教育
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和学校的实际,每学年或每学期确定1—2个教育主题作为一个阶段的德育主线,利用课堂教学、常规教育和校园文化等载体进行系列专题教育,目的是突出重点,强化主题。
4、校园文化
学校要大力构建具有正确价值导向的校园文化,要以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为核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板报、墙报、橱窗、校报、校刊等载体和走廊、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设施的传播、影响作用,使校园文化成为引导人、培养人、塑造人、激励人的重要手段和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旗帜。
5、社会实践
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学军、学农、学工等实践活动,每学期还要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参加社区服务劳动,进行综合社会实践,要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学生知行统一,进行体验教育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同时,要注意利用好校外德育基地,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让学生走进社会,学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在社会大环境中明辨是非、锻炼成长。
6、家校联手
要高度重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每学期至少应召开3次全校范围的家长会(最好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以便与家长互通教育信息,增进了解,就学校、班级工作特别是学生的具体教育问题达成共识。学校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定期、分层次地为家长举办知识讲座,要充分利用家长队伍中的教育资源,使学校教育与家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六、队伍建设
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营造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人人重视德育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要加强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尤其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要制定班主任选用、培训、奖惩、考核制度。选用热爱尊重 学生、敬业爱岗、品德高尚、责任心强、教育教学效果良好的优秀教师担当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至少要举行1次班主任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班主任的师德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制定激励班主任工作的考评机制,在精神上关心、爱护班主任,在工作上培养、提高班主任,在物质上倾斜、照顾班主任。要注意培养树立优秀班主任典型,并及时推广经验。立足校本培训,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的管理和教育艺术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晋级、评职、聘任、评优等工作中要考虑班主任工作的地位和意义,适当给予倾斜。
七、德育研究
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是一个复杂、艰巨而漫长的过程,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学校教育的作用尤其重要。因此,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要加强德育理论的学习,深化对德育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路子,既要把常规工作做细、做实,又要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上求变、求新,切实增强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建立健全德育研究机构,至少确定1个适合本校实际的德育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研究。要聘请专家、学者和社会有识之士指导和参与学校的德育工作。
八、德育评价
学校要重视对德育评价工作的管理。对德育评价工作的管理,一是教育过程中的评价管理。学校每天都会发生大量的需要作出评价的教育现象,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要从德育的角度,敏锐地捕捉教育契机,及时、科学地予以评价,强化正迁移,抑制负面效应。二是对个人和班集体终结性评价的管理。对于优秀学生或优秀班主任的评优、评先工作,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规范评价考核程序,坚持民主选举制、公示制,接受校内广大师生的监督,充分发挥德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附件: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